梦想着一夜暴富,苏州某高校教师胡某,不满足现今的工作和生活。两年内,他多次以做生意、许以高额利息投资回报等为由,从同事朋友等处骗取近百万元钱款,其中绝大部分钱款用来购买彩票。近日,胡某被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1980年出生的胡某,2003年毕业于某名牌高校。作为家中独子,从小懂事并担任学生干部的他一直是父母的骄傲。大学毕业后,胡某在苏州某高校任教。可收入丰厚、有房有车的胡某,始终不满足现状,总是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

 

2006初至2007年底,胡某以做出口贸易有高额回报为由,先后多次从同事韩某处骗取钱款10万元。除分三次以红利的形式返还韩某人民币1.2万元外,剩余款项全被胡某用来买彩票、炒股等。2007年至2008年间,胡某多次以投资做生意并许诺高额利息、朋友出交通事故等理由,先后从同学、同事、大学老师、校友、亲戚等处骗取钱款近70万。虽然胡某的父亲替其归还了一部分欠款,但案发时仍欠45.25万元。

 

20081月,胡某的中学同学郑某、余某等人一起吃饭。交谈中,他们称均曾接到胡某借钱的电话。想到胡某借钱这么随便且急迫,郑某、余某等人都心生疑虑。后郑某、余某试探性地催促胡某还款,胡某都以种种理由搪塞、拖延。在各方催促还款的压力下,胡某于20086月逃往深圳。在漂泊了几个月后,胡某找到一份培训师工作。此时,胡某才幡然悔悟,计划好好工作挣钱还款,但为时已晚。20096月,胡某在深圳被抓获。

 

胡某交代,所借钱款除一小部分用于炒股、赌“百家乐”和“拆东墙补西墙”还款外,大部分用于购买彩票,“每次要买1000元以上,每天都要买,算下来亏在上面的大概有30万到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