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领工资拒归还 还款付息有依据
作者:朱焕东 吴永飞 发布时间:2010-08-24 浏览次数:502
近日,启东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方某返还原告陈某工资人民币11996元,并支付自
方某、陈某原系同事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方某受陈某之托,代陈某领取工资,方某领取后应及时将所领取的工资交还陈某。方某经陈某多次催要,至今未返还代为领取的工资。原告主张被告返还代为领取的工资11996元,于法有据。原告的利息损失应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予以计算,被告方某应支付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