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两次堕胎,分手后女子愤讨万元生育受损费
作者:陶玉 发布时间:2010-08-24 浏览次数:424
恋爱期间两次人流,分手后女子称生育受损索要万元精神抚慰金无果。崇安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27岁的侯小姐最近遇见了一件郁闷事,恋爱多年的男友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三年前,侯小姐与男友在网上邂逅,男友的网名叫“最懂女人心”,一番交谈后发现果然人如其名。正逢失恋的侯小姐很快坠入情网,三个月后,搬进了男友的出租屋。同居期间,侯小姐曾两次为男友堕胎。眼看自己的年龄一天天上去了,男友对结婚只字不提,侯小姐内心很是焦虑。虽然侯小姐放下女人矜持,主动逼婚,不料男友却坚决表示,在没有自己的房子前不想也没有能力结婚。侯小姐伤心之下提出分手,男友欣然同意。半年后,侯小姐还没走出失恋阴影,男友却同一个20岁的小姑娘步入了婚姻殿堂。
愤怒的
男友却辩称,
法官调解时指出,
经调解,男友自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