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子为了生计要外出打工,但是家中为父亲的赡养问题发生争执,父亲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前后只花了一个小时,射阳县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了这起七旬老翁起诉子女赡养费纠纷案。

 

年逾古稀的李老汉,自老伴于1998年患病去世后一人独自生活。2006年秋天,李老汉患上脑溢血,需要专人照料,至2010年夏,李老汉四子女轮流照顾老人已经近四年了。最近,在与李大、李二及姐姐李华未达成一致赡养意见的情况下,李三独自外出打工,其他三位子女也以李三不赡养老父为由怠于履行赡养义务。李老汉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的生活困境,当日就将应诉材料送达给在家的三子女,同时电话联系上李三并劝说其回家应诉,以解决老父的赡养事宜。

 

2010820上午9时,李老汉在女儿李华的搀扶下来到法庭,三位儿子也准时到庭。正式开庭前,承办法官考虑到四子女前几年一直轮流赡养老人的客观事实,从阐释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义务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征求五位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四子女中的三位轮流赡养老人,李华代李三履行照顾义务,外出打工的李三每年给姐姐李华一笔补偿费用。一起古稀老人的赡养费纠纷案当日上午10点就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以调解促进家庭和谐的办案方式表示由衷的感谢。(文中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