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101时许,苏州市沧浪分局公园派出所接到被害人小周的报案,称其在竹辉路一酒吧消费时丢失钱包,内有5900元现金。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并通过酒吧现场的监控录像,将和被害人小周同去酒吧玩的嫌疑人小吴抓获。近日,沧浪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发生在酒吧内的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小周和小吴是在酒吧玩耍时认识的,两人又同是该酒吧的常客,一来二去两人就已经称兄道弟了。201059日晚上,小周和小吴相约来到酒吧玩,两人一边划拳一边喝酒,时间很快就到了10日的凌晨。我的钱包不见了!正准备离去的小周忽然大叫了起来。在座位附近仔细寻找后依然毫无头绪,无奈的小周随后边报了警。

 

据小周回忆,他的钱包市放在上衣口袋里的,上衣就扔在了卡座的靠背上。期间他拿出过钱包买过东西,也上过几次洗手间,其他时间都没有离开过座位。小周也怀疑过小吴,但是小吴矢口否认了。碍于朋友面子,小周也不能继续追究,只能选择了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调看了酒吧当晚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小周离开卡座时并没有陌生人到过他们的卡座,但朋友小吴却离开酒吧进出汽车多次,表现反常。确定了小吴有作案嫌疑后,警方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在派出所小吴承认了盗窃朋友小周钱包的事实,并将藏匿于汽车内的赃款5900元如数上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小吴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案发后被窃款项已追回,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小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携带大量现金在娱乐场所消费时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管,最好选择将钱包放在贴身衣服内,方便时也要注意妥善保管钱物,切勿将大量现金放置在远离自己视线范围的地方。当然,最为关键的是保持清醒的头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