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三项措施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
作者:杨山明 李克双 发布时间:2010-08-23 浏览次数:306
日前,维扬法院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和院务办公会,强化三项措施,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调解职能。积极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对未经诉讼外调解程序调解的纠纷,在立案前先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诉前引导,有效分流、多渠道地化解各种涉诉矛盾纠纷。对于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诉前调解、协调的范围,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会同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利用组织优势与政治优势,联合协调化解。
强化诉调对接机制预防作用。充分发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社区(村组)巡回审判点、片区法官联系点、法院联系企业司法服务点职能作用,提高法院与基层结对联络频率,及时发现可能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潜在矛盾纠纷;拓展延伸与区妇联、工会、消协、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内容,选派资深法官兼任维权调解员,引导群众合理维权;定期开展走访、座谈、咨询、宣传、巡回审判等活动,预判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和集体申诉上访事件,从源头上化解潜在的群体矛盾纠纷。
强化司法建议分析研判工作。注重对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动态调查研究,重点加强对案件多发、易发区域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及成因的梳理分析,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等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建立发放司法建议限时回访制度,狠抓司法建议反馈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切实整改,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全力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维扬司法建议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