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联手“放鹰” 骗婚骗钱获刑
作者:孙庆辉 发布时间:2010-08-20 浏览次数:563
利用农村中一些大龄男青年成家心切的心理,以结婚为幌子,通过索要定金、彩礼等方式诈骗男方钱财,这种骗婚方式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放鹰”。近日,高淳法院就审结了一起80后女子联手“放鹰”的案件。
被告人刘翠和陈红都是1989年出生的80后女子。被告人刘翠从老家贵州到上海闯天下,由于学历不高,又好逸恶劳,所以经济上常常捉襟见肘。看到电视上《非诚勿扰》等相亲节目非常火爆,刘翠便和男朋友刘刚打起“找人骗婚搞钱花”的主意。于是二人经人介绍找到了被告人陈红,并告诉了其合伙骗婚的意图。起初,陈红并不同意,但经不住二人的软磨硬泡,最终同意一起到南京高淳进行骗婚。2008年12月初,三人从上海到达高淳县阳江镇南宕村开始实施骗婚诈骗行为。被告人陈红因相貌俊俏,所以很快就被该村大龄男青年邢大林看中。于是陈红佯装同意与其结婚,并以父母需钱治病为名,骗得人民币20,000元。
高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假意结婚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表示自愿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主动退还被害人部分财物,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罚金人民币8,000元。
听完判决后,本是大好年华的两名80后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对于法庭判决,两人均表示不上诉,决心好好改造,出来后做一个堂堂正正、自食其力的人。同时,此案也提醒人们,结婚前一定要对彼此进行充分的了解,切勿被一时的美貌蒙蔽了眼睛,否则便会“赔了夫人又折财”。(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