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黑车司机因争抢客人引起纠纷,一人被抢生意觉得吃亏,便纠集同乡报复,将对方砍成轻伤。日前,这名气焰嚣张的黑车司机被园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022223时许,有人报警称:唯亭镇阳澄湖服务区有人被砍伤。民警到场后,经过被害人指认,将带头打人的山东小伙程国柱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里,程国柱承认了他叫人将被害人砍伤的犯罪事实。

 

事情的发生得从222那天晚上说起,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沪宁高速阳澄湖服务区加油站的附近,经常聚集着一大批黑车,经常发生争抢生意的情况。程国柱和刘铁根都是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司机,当天晚上22时许,程国柱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多小时,好不容易等来一个客人,却被安徽人刘铁根半路插队抢了去,怒不可遏的程国柱就从自己车里拿出一把菜刀,冲上去就要砍人,可当时周围都是刘铁根的安徽老乡,众人见势不妙就按头按脚地将程国柱按倒在地。

 

刚满25岁的程国柱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那受得住这委屈,回到车里便打电话给自己几个老乡,叫他们过来帮他出口气。半个多小时后,三四个山东老乡来到现场,程国柱便带人指着刘铁根说:“就是他,就是他抢生意。”随后,几人拿着木棍、砍刀就冲了上去,照着刘铁根一顿猛打乱砍。刘铁根的老乡一看事情闹大了,便马上报警,警方赶到现场众人才四散逃窜,而纠集打人的程国柱则被民警当场擒获。刘铁根的左胳膊被人砍中两刀,血流不止。经鉴定,刘铁根左侧胳膊桡骨骨折,已构成人体轻伤。

 

案件发生后,被告人的家属经过与被害人协商,达成一致,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3000元。鉴于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并且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故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