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伤人引纠纷 损失应该谁买单
作者:陈勇 董士玲 发布时间:2010-08-20 浏览次数:496
车辆在修理过程中,突然启动致车主受伤,后向修理公司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近日,该案经射阳法院调解,车主获得了赔偿款。
承办法官听了双方的陈述并审核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在调解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劝解疏导,提示双方应在着眼长远、互利共赢、不伤和气的原则下,心平气和、互谅互让地解决纠纷,经过近数小时的调解,双方均作了让步,最终达成了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300元,原告放弃其余的诉讼请求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