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诉前调解为农民工讨回公道
作者:连云宣 发布时间:2010-08-20 浏览次数:407
今年42岁的王玉红在连云港某项目工程公司干杂工。在工作期间,她曾经与该企业签订过劳动合同。可是今年元月起,企业就没再与王玉红续签劳动合同。直到今年7月末离开时,企业还有7个月的社保和医保费用没有为王玉红缴。
为此,王玉红先后多次到企业协商,但是,企业领导不是闭门不见,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不为王玉红缴纳社保和医保费用,更没有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使王玉红颇感无奈,决心与企业对簿公堂维护自身权益。
16日上午,双方在连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室的调解下,最终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企业一次性付给王玉红8670元经济补偿。至此,这场原本要打的官司,最终以和解的方式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