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与患病女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后因患病女婚后多次发病,丈夫遂诉讼要求与其离婚。近日,夫妻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化解了纠纷。

 

丈夫小刘与妻子小燕于2009年经他人介绍订亲,双方相识后不久便于2010113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蜜月期间,妻子癫痫便发作,且经治疗仍有发作现象,夫妻为此关系产生隔阂,丈夫遂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

 

承办法官潘振飞接到此案,便向小燕的父母了解情况,多次动援小刘与小燕和好并要求小刘积极为其治疗,治愈是有希望,经潘法官的多次亲情的交流,小刘离婚态度坚决,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便做起了小燕及其父母的工作,小燕在潘法官热情的寻问其病情后,十分感动,也知道和好无望,便同意离婚。潘法官在了解小燕的病需要长期服病,但动援小刘一次性补偿小燕部分款项,最终双方达成了双方婚姻离异,小刘一次性补偿小燕人民币4000元的调解意见。双方对潘法官为民服务的工作精神所打动,双方紧握潘法官的手与其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