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以形式多样的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取得较好地社会效果。今年一至八月上旬,北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诉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85%。经调解,当事人表示不起诉或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后撤回案件的占19.7%;当事人即时履行义务的占18%。该院在诉前主要采取以下调解方式:

 

即时调解。对于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法院要求调解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即派员组织当事人在法院人民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各方签署调解协议书,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立案庭当即办理立案手续,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协议有效的,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如赵敏、盛炫非与盛海良、过毓芬法定继承纠纷,双方对死者遗产处理基本达成共识,要求法院调解并出具法律文书。该纠纷从调解至办理立案手续、出具法律文书,仅用一小时左右。当事人反映法院办事效力高,不到半天时间即解决纠纷,且成本低,不用当事人来回奔跑,一次性解决问题。

 

电话调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一方当事人来院起诉的纠纷,一是征询当事人意见同意诉前调解的,二是经审查不宜进入诉讼处理的纠纷,都将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做思想疏导工作,敦促履行义务方积极履行义务。唐某某与高某某侵犯人格权纠纷,因高某某经常至唐家骂人、骚扰,严重影响唐某某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唐某某起诉来院要求高某某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立案庭接收材料后,在征得起诉人同意诉前调解后,调解人员便通过电话与高某某联系,确认起诉人诉说情况属实后,即对高某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停止侵害。自此,高某某未再对唐某某实施侵害行为。事后,唐某某向法院表示无需再提起诉讼。通过电话调解,一些标的额较小的债权债务纠纷也得到有效化解。

 

现场调解。对于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或涉及需要勘查现场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派员至纠纷现场进行调解,通过现场证据分析来达到矛盾化解目的。现场调解容易构成和谐的调解氛围,消除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深入社区调解。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掌握所在地区居民生活安定、矛盾纠纷的第一手资料。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讼外,是法院诉前调解的基本原则。坚持这一诉前调解原则,需要街道社区基层调解组织的大力支持。日前,山北街道会北社区居民孙某叔侄因房屋拆迁产生权属纠纷,山北街道与社居委联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诉前协调。诉讼服务中心随即派员至会北社居委,与街道主任、司法科长、社居委领导共同做矛盾双方思想工作,着手进行纠纷化解。经调解,当事双方已有解决纠纷的初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