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立足五个环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作者:王小燕 徐蕾 发布时间:2010-08-18 浏览次数:258
近年来,东台法院坚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民心工程”长抓不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立案注重便利。对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委托市妇联和各镇妇联发放维权服务卡,公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的维权热线电话,通过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为需要维权的妇女提供便捷的服务。
打击体现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邀请教育、妇联、工会等部门的人民陪审员,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并注重判后回访工作。
审判突出关爱。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组成专门的民事合议庭,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自主维权。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对矛盾较深,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充分调动妇联、工会及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调解合力,最大限度地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执行力求快捷。对权利人一方涉及妇女儿童的执行案件,采取优先执行、集中执行的方式,同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对申请人系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优先给予司法救助。
普法营造氛围。以该院与报社联办的《法苑》专栏以及与电视台联办的《东台法苑》栏目为平台,同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通过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