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为弱势群体撑起“绿荫之伞”
作者:范勇 发布时间:2010-08-18 浏览次数:218
为切实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年初以来,邳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以全市开展的“两抓两树”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了"绿荫之伞"。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宣传。通过采取“法庭开放日”、“送法下乡”、“义务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平台,加强对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宣传和教育,并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达到审理一案、受益一片的目的。
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该院专门成立了审理妇女、儿童、民工案件的合议庭,并积极推行庭前和庭外调解、巡回法庭等多项措施,方便弱势群体的诉讼要求。并针对"三养"案件,抚恤金、养老金、涉及下岗职工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实行院长接待,加大便民力度。在院直大楼内开设司法救助窗口,挂牌办公,由分管院长定期负责对弱势求助群众进行接待、咨询。在基层法庭由各庭长带队组成巡回法庭,对行动不便或交通不便的特困当事人,实行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困难当事人的诉累。
扩大救助范围,完善救助机制。该院还积极构建保障机制,专门设立了针对特困当事人的救助基金,对于涉及农民工、残疾人、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等特困群众的案件,在“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前提下,还依法对其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同时全程开通司法救助热线电话,由立案庭轮流值班,节假日不休息。
截止目前,邳州法院共审结涉及特困弱势群体、农民工工资、"三农"、"三养"劳动报酬、涉及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等案件43件,共减、缓、免诉讼费近10万元,使得近30户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受益于司法救助,依法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