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法院“五项举措”促进行政审判能动司法
作者:王建刚 发布时间:2010-08-17 浏览次数:233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2010年来,灌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切合工作实际,认真探索促进能动司法道路,较好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机关联席会议。通过参加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机关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一个阶段内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及行政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通过发放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等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促使行政行政机关在以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从而达到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效果。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案情较为复杂、所涉法律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案件组织相关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通过旁听庭审,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了直观的认识,大大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
积极协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于行政裁决、行政登记等涉及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积极开展协调工作,通过协调,挖掘隐藏在行政诉讼背后的民事利益矛盾根源,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日常沟通交流。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适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交流,通报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促使行政机关在以后的执法中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