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推行诉讼风险评估制度,着力化解矛盾,为当事人减少了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

 

该院在立案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其提交的证据,做出诉讼风险、诉讼成本的评估意见,供当事人参考决定是否选择诉讼。诉讼风险评估遵循依法、中立、适度的原则,只作诉讼程序的引导和相关法律的释明,不为当事人预测诉讼结果,不涉及对事实和法律的评判,不泄露审判机密。诉讼风险评估仅作参考,起诉人坚持起诉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立即办理立案手续。法院通过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达到指导当事人合理诉讼,降低诉讼风险、诉讼成本,实现当事人理性诉讼的目的。

 

截至日前,该院共为213个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51.4万余元,其中,有11名当事人选择用诉讼外途径解决纠纷,19个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且无一起上诉上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