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酷暑中,苏州中院对全市人民陪审员入门培训的现场呈现出这样的场景:培训对象凝思屏息聆听他们感到陌生而又兴趣盎然的审判管理课程。对于充分代表民意的人民陪审员这支队伍而言,对传统的人事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比较了解,而对于“审判管理”这一新名词却充满了新鲜感。

  审判管理是苏州中院在今年教育培训计划中的新增课程。今年春节后,苏州中院在对全国公开选调的审判人员以及全市新招录的司法辅助人员培训课程中,已先行将审判管理设为入门必过关。新进人员在一堂课后,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当前法院工作从实体到程序方面的基本要求,尤其是了解构建法院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各类审判质效数据与每位审判人员工作的关联性,真正地将全局目标化解成每个法官的发展目标。

  根据受众的不同,苏州中院以人为本地对课程内容作了调适,对新进人员侧重于对法院工作程序性的介绍和对法院系统内部考核体制的解读,突出了对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指标的解读,重在引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在对人民陪审员培训中,侧重于讲授人民陪审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进程中的价值体现,人民陪审在审判工作中的功能发挥,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进而着力以人民陪审员为媒介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通过培训关口前移,苏州中院从入门开始强化各类主体在能动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审判管理由此进一步实现由部门化管理向全院化管理辐射,由院庭长管理向全员管理辐射,进而由法院内部管理向社会化管理作适度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