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上午,苏州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市首例外籍人士走私毒品案。尼日利亚籍被告人LARRY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附加驱逐出境。

 

被告人LARRY, 男,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公民。20102月至3月间,LARRY与尼日利亚籍人KC(在逃)合谋通过邮递渠道,采用伪报、藏匿的方式,从乌干达走私大麻6.989千克入境中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LARRY虽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公民,但其在我国领域内生活和工作期间,应遵守我国法律。被告人LARRY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通过邮递渠道,采用伪报、藏匿的方式,将毒品大麻叶6.989千克走私入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走私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LARRY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能配合侦查机关查获第二包藏匿毒品的邮件,涉案毒品均未流入社会,可对被告人LARRY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