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违反禁令,交警依法检查执行公务却被打伤,同样的事情两天接连上演。日前,无锡北塘法院审理了两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0322上午8时许,谭林驾驶货车去送货,因违反了货车限行规定,驶至无锡市锡沪西路锡澄路口遇上了交警的拦截,谭林拒绝接受检查,驾驶车辆将交警赵强拖到在地,致使其左肘前部内侧、左膝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医院诊断和法医鉴定,赵强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当日下午,被告人谭林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驾驶机动车辆驶入禁行区域拒绝停车接受公安民警的依法检查,并驾车拖拉执法人员,其行为严重妨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第二天,同样的一幕又上演了一遍。李书的哥哥李固乘坐的轻型普通货车因违反禁令标志,在无锡市盛岸路后盛桥附近,被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王风拦住,停车查处。期间,弟弟李书在附近工地上见状,立刻赶来帮着辱骂王风,以施工为名在马路中间设置隔离板,拿着工地上的棍子威胁。民警王风在控制李书的过程中与两人扭扯,致使右手手指软组织挫伤、执行公务时所用的哨子被拉下。最终李书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