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姨姐弟闹“离婚” 同居二十年竟不知婚姻无效
作者:王中秋 唐谊成 发布时间:2010-08-16 浏览次数:928
嫡亲姨姐弟竟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二十年后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近日,建湖法院处理了一起荒唐的“离婚”案件……
陈红(女)今年42岁,其姨弟李华(男)今年38岁,两人都是建湖县九龙口镇村民,自小一起玩耍,青梅竹马。李华成年后,父母张罗为他成家,但是由于家庭环境不佳,谈了几个对象都没有成功。李华父母便产生“亲上加亲”的想法,要把陈红和李华撮合到一起,在李母与自己姐姐陈母商量后,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便生活在了一起,
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
2010年4月,陈红向建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两人竟系嫡亲姐弟关系,在向两人解释我国婚姻法相关禁止结婚的规定后,依法判决宣告两人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并妥善处理了小孩的抚养及财产问题。
宣判后,姐弟俩形同陌路,匆匆离开法庭,只留下四位老人默默品尝自己当年荒唐决定所种下的苦果……(文中人物俱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