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董洁经历了一段速成的婚姻后,不仅没有得到想要的幸福,反而在离婚后还被债主追讨百万余元债务。近日,徐州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判决驳回对董洁的诉讼请求。

 

与“白马王子”相见恨晚

 

董洁出生于书香门第,大学毕业后又进了一家国有垄断企业任职,单位集资建房在市内还分到了一套住房,生活顺风顺水,对于感情,董洁一直崇尚“缘分是需要等待的”,但看着身边的姐妹都走进了围城,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已经32岁的她暗暗发誓2年内一定要把自己给嫁出去。下班后的董洁走进了一家婚介所,在婚介所留了联系电话并进行了登记。第二天婚介所就打来电话让董洁过去一趟,董洁见到了婚介所的老板夏林,夏林关切地和董洁聊家常,问董洁需要什么样条件的相亲对象,还对董洁说不用着急,我都比你大几岁,也还没有等到合适的人,你人那么漂亮,那么有气质,一定要找一个真正对你好的人。董洁对夏林印象非常好,夏林也经常以聊天为由请董洁吃饭,一来二去两人就熟悉了,夏林身上耀眼的“白马”光芒让董洁沉醉,董洁庆幸认识了夏林。

 

“闪婚”后的真相

 

夏林与董洁认识没有半年就“闪婚”了,两人在2004122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没有多长时间夏林就因为赌博被派出所拘留了,董洁接到电话的刹那真怀疑派出所打错了,当看到夏林卷缩在派出所墙角时,董洁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经历了一年不咸不淡的婚姻生活,董洁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儿子的出生让董洁稍感安慰。2005年董洁又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这次是夏林嫖娼,董洁听到“嫖娼”两个字时脑袋里一片空白,之后的日子可想而知,为了孩子董洁勉强维持着这个家。时间到了2009年,孩子也4岁了,夏林已经发展到了经常不回家,而且手机也联系不到的程度,董洁对这段婚姻彻底绝望了。2009年的42,董洁接到了夏林的电话,夏林电话中对董洁表达了忏悔,说不能再耽误董洁了,可以和董洁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董洁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孩子由董洁抚养,婚后所有债权、债务由男方承担。

 

被起诉百万债务

 

离婚后的董洁虽然摆脱了婚姻的阴影,但家里还是经常有“债主”上门来讨债,夏林也还有时回来借钱,那段时间董洁最怕的就是听到敲门声。家是呆不下去了,董洁无奈带孩子住进了母亲家。“债主们”找不到董洁,便以共同债务为由把夏林和董洁告上了法庭。董洁到法院才知道夏林在离婚之前半年内“借债”达100多万元。董洁认为夏林所写的借条形成时间虽然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夏林在离婚前半年内借巨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董洁又向法院表明自己是在编职工,有固定收入,单位集资建房款是其交纳,与董林无关。除此套房屋之外,家庭没有购买其他财产,家庭亦无其他支出,根本无需借款,自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判决不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林在离婚前借款数额高达100余万元数额巨大,因董林未到庭,难以认定用于家庭生活,且夏林有赌博、嫖娼的不良记录。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关系只能发生于特定的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债务人只应对债权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和责任,而不应对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承担义务和责任,因此董洁不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遂判决由夏林承担还款责任,驳回对董洁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