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离婚复婚又要离婚
作者:许颖 丁文娟 发布时间:2010-08-16 浏览次数:499
协议离婚四年后复婚本来就不易,没想到复婚的妻子徐萌五年后再一次提出离婚,这风中摇曳的婚姻究竟能否继续存活呢?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2001年夏天,缘分让徐萌与吴虎相识。两人相识后一见钟情,同年12月结婚,次年7月喜添一子。从此,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好景不长,2005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后,两人藕断丝连,念在孩子的份上,又于同年9月复婚。复婚后双方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吵架、打架现象,导致夫妻间产生隔阂。为此,徐萌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儿子由其抚养,财产依法分割。丈夫吴虎则认为,婚后双方虽发生吵打,但感情尚未破裂,现其正患脑溢血,需要徐萌承担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其不同意离婚。经查明:2009年3月,吴虎突发脑溢血,现尚在医院住院治疗中。
法院认为:徐萌与吴虎系自由恋爱,婚前感情尚可;近年来,夫妻产生矛盾主要是家庭琐事处理不当所致;目前,吴虎处于治疗期,需要妻子的照料和扶助。今后只要双方能珍惜以往夫妻感情,相互关心、信任、尊重,加强沟通和理解,妥善处理家庭琐事等,夫妻关系还是可以改善的。鉴于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之实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婚姻是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可是出城逛了一圈后,不少人却还是觉得呆在里面的好。现在复婚较多的是30至50岁的中年人,复婚是他们离婚后冷静思考的结果。据了解,冲动离婚、为了孩子以及再婚困难,是复婚的重要理由。许多夫妻在步入了婚姻生活后,缺乏经营婚姻的能力,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消耗”下,爱情会变得索然无味,夫妻之际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发生,婚姻的基础开始动摇,甚至走向离婚。可离婚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新的恋情同样面临一样的问题:当生活平淡如水时,爱情如何保鲜?复婚人群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学会了如何面对平淡的日常生活。多数复婚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找来找去,还是原来的最适合;二、一切为了孩子;三、房子“迫使”复婚。夫妻双方离婚后,必定有其中一方要搬离原先住所,当房子、现金等财产在重新分割之后,很多人感觉“代价太大”,此时,复婚就成了最“理想”的选择;四、“回头草”的滋味也好。生活中有不少夫妻离婚后明明彼此还是牵挂对方的,但是由于民间一句俗话“好马不吃回头草”,让不少的夫妻面临“复婚”有些望而却步。“复婚毕竟是破镜重圆,补好了哪个也有破裂的痕迹。”在办理婚姻案件中,经常会听到类似于这样的对婚姻担忧的话。婚姻其实就是搭伙过日子,和谁过,都要有矛盾,如果一遇上矛盾就散伙,恐怕人这辈子要散伙好多次。夫妻之间还是要“该卷腿的时候卷腿”,该撑腰的时候撑腰,不能任由各自的马儿跑得远,说白了,就是要彼此谦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