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涟水法院高沟法庭做好赡养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纪实
作者:余增明 左言军 发布时间:2010-08-16 浏览次数:1394
8月12日下午,接近40°C的高温,使苏北大地变得热浪滚滚。然而,在涟水县高沟镇政府的三楼会议室里,由涟水县人民法院高沟法庭牵头组织召开的赡养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交流会,来自法庭辖区的8个乡镇的30多名与会人员,相互交流,相互探讨的场面,同样是高潮迭起,而且是一浪更比一浪高。
“人民法庭与老龄委、矛调中心等部门同台高歌赡养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大合唱',这个路子算是走对了。”参加会议的涟水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强由衷赞叹。
赡养纠纷--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高沟法庭综合近几年审理的赡养类案件情况表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赡养纠纷不仅是家庭纠纷,也是当前不容忽视的一个社会问题。
高沟法庭庭长刘加冲介绍说,赡养案件虽然占法庭受案数的量并不很大,但也有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辖区面积440平方公里,人口达26万余人的高沟法庭,2009年受理赡养纠纷案件仅8件。但进入2010年之后,该类案件上升势头较猛。1至5月份,就达11件。“赡养类纠纷,看似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事,但如果处理不当,则很可能引发一个地区的发展与稳定,甚至成为刑事犯罪的导火索。”
五港镇一户王姓兄弟,平时对孤身一人的老父亲不闻不问。今年初,其父一块承包地被政府征用并得到一笔补偿款。最终在补偿款的分配和赡养问题上,两兄弟发生矛盾,并发展到大打出手。若不是及时报警和有效制止,一桩命案很可能就此发生。
减少纷争--多从源头做工作
调查显示,当前进入老年阶段的群体,特别是70岁以上群体,在他们的生育期国家尚未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生育多子女是普遍现象。然而,“多子多福”不但未在他们身上应验,带来的却是子女间在赡养问题上的相互推诿,进而产生矛盾纠纷。
与会人员认为,出现赡养纠纷的原因尽管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二是传统美德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作为一个基层人民法庭,社会保障问题也许无力解决。但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法治宣传上,还是大有作为和大有可为的。”高沟法庭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
在高沟法庭,笔者见到了由该法庭编印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手册》系列丛书,其中“赡养纠纷篇”计82页,有“相关法律规定”,有生动的古今“敬老故事”,有相关的调研成果,还有丰富的漫画和摄影作品等。一是辖区内的乡(镇、办事处)和村(居)信访办、老龄委、老年协会、矛盾调解中心、司法所及村(居)干部人有一册,为他们调处赡养纠纷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二是开展送法进村(居)活动。法庭工作人员以“法治指导员”的身份,每年进村入户开展义务法律宣讲。三是选择典型案例就地开庭,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解决纷争--诉讼不是唯一选择
把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共同做好赡养纠纷的调处工作,并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刘加冲出任高沟法庭庭长三年来的重点工作目标之一。
高沟镇是千年古镇,2002年以来,该镇连续三届(每届三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光荣称号。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和老年事业高度重视,在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党委书记张建中介绍说,今年6月实施新农保政策以来,高沟镇共缴纳养老金187万元,当月发放60岁以上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32万元,走在了全县前列。“赡养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是党委政府对全镇提出的工作目标。
高沟镇矛调中心姜华介绍说,高沟镇近三年来赡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仅两起。但在法庭指导下,诉前化解的赡养纠纷达18起。姜华举例说,该镇高秀居委会有个居民老秦,中年时夫妻俩做点小生意,生活也还殷实,因与长子发生矛盾,十几年来父子俩从未说过一句话。去年老秦妻子苗某患脑血栓,半身不遂,住院花了不少钱,致生活困难需子女赡养。但长子扬言“情愿坐牢也不养老的”。在居委会多次上门做工作没有效果的情况下,镇矛调中心及时跟进做工作,联合公安、司法、妇联等多个部门对其长子进行说服教育,并告诉他如不尽赡养义务,不仅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要通过镇有线电视进行公开曝光。最终达成“每年付老人生活费1000元,看病费用照实由几个子女共同承担”的赡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