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交友网站 实为同性卖淫
作者:王子平 发布时间:2010-08-13 浏览次数:460
2009年11月上旬,苏州市公安局网监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苏州晴天网站名义上一个同性恋交友网,事实上却涉嫌通过网络联系向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
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沧浪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期间,被告人柳峰在其暂住地本市玉兰新村37幢502室内,通过苏州晴天网站发布男性同性恋服务信息,并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嫖客进行联系后,先后三次介绍谢某某至本市金港宾馆、本市人民路汉庭酒店1815房间、本市三香路莫泰168酒店8225房间进行同性间卖淫活动,从中收取介绍费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峰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柳峰犯介绍卖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提请的量刑情节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判决被告人柳峰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