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嫁二夫 重婚获缓刑
作者:秦鹏 发布时间:2010-08-13 浏览次数:368
铜山一女子杨某今年28岁,本应在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或者在外工作赚钱、勤劳致富。可是其因为一些琐事与丈夫争吵后便离家打工,在外地与另一男青年“夫唱妇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终被合法丈夫控告而事情败露。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于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已与李某登记结婚,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