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武进法院横山桥法庭依托和谐乡镇共建平台,运用多方联动调解机制,诉前成功化解一起积怨多时、矛盾尖锐的租赁合同纠纷。
2008年2月23日,周某与常州市某绳线厂签订了租用厂房协议书,约定周某租用该绳线厂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由周某自行安装行车和防盗窗,该绳线厂向周某提供用电。后周某因故解除了与该绳线厂的租用协议,在如何处理周某自行安装的行车和防盗窗以及电费收取的多少等问题上,双方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执甚至打架,派出所民警多次到现场处理未能平息矛盾。周某几次到镇司法所投诉绳线厂要求其返还行车、防盗窗和多收取的电费并且赔偿损失,司法所经调解未果,2009年4月,又诉至法庭。
法庭领导对该起纠纷高度重视,立即指示驻庭调解工作室先行展开调解。由于双方积怨已深、互相仇视,调解时争锋相对、情绪激动,矛盾随时有激化的可能,法庭领导仔细分析讨论了案情,制定了由法官、驻庭调解室、镇司法所、村委四方联动调解的详细方案。为防止双方敌对情绪阻碍调解进展,法庭决定采取分头调解的方法。2010年7月23日下午,庭领导与调解员赶到双方所在村委,会同司法所、村委调解人员,共同做绳线厂负责人蒋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晓以利弊,促使蒋某自愿拿出了可行的调解方案。7月24日,经过耐心地说服引导,周某接受了蒋某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当即为双方制作了调解协议,并一同前往绳线厂督促双方履行协议。根据协议,蒋某将13000元现金以及行车一台当场交付周某,矛盾最终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