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限制出境执结一起百万标的执行案
作者:张静东 陈祥 发布时间:2010-08-13 浏览次数:481
申请执行人振源服饰公司诉利淮贸易公司、徐某及鸿伟印刷公司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利淮公司应给付振源公司货款118余万元,担保人徐某及鸿伟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今年6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利淮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担保人徐某长期在外躲避执行,担保人鸿伟公司厂房土地系租赁,生产设备因另案债务已折抵完毕,处于歇业状态。该案执行陷入了僵局,该院立即启动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经查询公安信息系统,发现利淮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已移居澳大利亚,并了解到顾某经常往返于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遂利用其回国之际,及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迫使顾某主动现身,出面与振源公司协商了结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