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下的办公室主任写举报信敲诈领导30万
作者:王涛 孙冬花 发布时间:2010-08-13 浏览次数:811
一男子因被领导从办公室主任的位置上撤下,心理不平衡,通过举报信和手机短信敲诈两领导30万。近日,徐州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9年5月,周涛接到单位通知自己不再担任办公室主任职务,心理很不服气,自己在单位学历最高,做的工作最多,但一直就不受重用,现在还被撤销了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心理极为不平衡,他决定一定要给那些“欺负”自己的人颜色瞧瞧。2009年11月,周涛开始筹划如何举报信勒索单位领导,为了勒索单位领导他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一张银行借记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涛为了发泄私愤,以揭发他人犯罪及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为手段,勒索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周涛自愿认罪,具有未遂情节,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