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法院派员专程赶赴上海市青浦监狱,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广上门调解、为群众提供便民司法服务的做法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今年7月底,现年43岁的张某来到昆山法院花桥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原来,张某经人介绍,在1988年和本地青年杨某结婚,并生有一女。夫妻二人同心协力经营一家小饭馆,生活算不上富裕,却也十分美满。不料,丈夫在2000年逐渐染上酗酒恶习,开始对家庭漠不关心,两年后更是为了“哥们义气”,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此后,张某变卖了饭馆和部分家当,独自经营一家服装小店,一边照顾年迈的婆婆,一边供养女儿上学读书,日子过得相当艰难。2004年,张某出于对杀人犯丈夫倍感恐惧陌生,在前往上海探监时提出离婚,不想被杨某一口拒绝,考虑到女儿当时尚未成年,不得已将离婚暂时搁置。如今,眼看女儿已经成年,生活状况也日益好转,鉴于和丈夫的感情早已彻底破裂,张某觉得也该为自己下半辈子的幸福着想,便下定决心和执意不肯离婚的丈夫分手。

 

花桥法庭在审查立案时认为,由于该案当事人情况较为特殊,简单地立案审理极可能会对正在服刑的杨某造成逆反作用。为更好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庭快速启动“涉诉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机制,于日前赶赴青浦监狱,组织开展诉前调解。

 

当情绪激动的杨某见到态度坚决的张某,两人一度剑拔弩张,使调处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随即对双方好言劝慰,耐心细致的解说婚姻关系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在释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邀请狱警共同参与调解,说服杨某要换位思考,冷静分析婚姻现状,顾念张某多年艰辛,为妻子女儿多加考虑。最终,执拗的丈夫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面对妻子深深自责,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张某继续赡养婆婆,待杨某刑满出狱后再对房屋等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