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对执行案件实施分段集约化管理,科学划分执行阶段、集中安排执行事项,通过建立权力配置合理、责任划分明确、工作统一协调的执行管理机制,为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执行环节分段进行,实现立体交叉执行。将执行实施工作细分为执行启动、执行查控、执行处置和执行终结四大环节,设立信息查询和执行实施两类工作组,以分工协作、分权制约为基本原则,以信息集中查询、财产集中处置、结果集中反馈等“三集中”和统一机构职能、统一执行流程、统一查询标准等“三统一”为主线,在执行资源统筹调配、执行活动公正高效、信息处理实时自动、工作组间协同运作方面实现案件立体交叉执行。

 

统筹人力资源集约管理,实现工作高效有序。形成一把手局长为决策调控中心、分管局长、执行长为管理责任主体,统一执行人员配置、统一警用车辆管理,构建动态可控、人岗匹配、人事相宜的集约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批量集中办理诸如调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或工商登记情况,查控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动车辆等经常性的执行行为,改变以往单兵作战的工作方式,避免再出现多人同时到一个部门办理查封、多人同时前往一地执行公务等浪费人力资源的现象。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落实,保障执行公证廉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能够覆盖执行全过程的流程管理规定,设计详尽具体的办案流程图表,明确各个环节的任务、期限和责任,实现各个环节的环环相扣、无缝衔接,使每个执行人员的行为都有章可循,每个执行行为有据可查,案件的入口和出口统一归口管理。并依靠内控机制管案、“盯人”,避免消极执行、违法执行。从而能够有效地防治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公、执行腐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