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法庭”搬到纳凉广场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08-12 浏览次数:219
这是一起76岁老人讨要采光权纠纷案。在庭审现场,纳凉的围观群众挤了个水泄不通。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地据理力争,结果,被告方代理人败下阵来,愿意为老人提供“阳光赔偿”。他抹了一把汗说:“这样的调解让人心悦诚服。”
王大爷家住连云区墟沟街道的一个花园式小区,老人喜欢在自家的阳台上眺望大海。可去年2月,被女儿接到无锡过了1年后回来,他发现对面新建的高楼挡住了他的视线,也遮住了阳光。一怒之下,老人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当场对广大市民以案释法: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受害人讨要采光权,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为方便当事人,连云法院实行错时工作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