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多措并举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作者:徐明成 傅德洋 发布时间:2010-08-12 浏览次数:238
淮阴法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注重转变“三个观念”、做到“三个坚持”,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注重从“重惩罚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向“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转变。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强化人权观念,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注重从单纯依靠刑罚方法向运用多种手段惩罚犯罪的观念转化。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害性不大,有悔罪表现,被告人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罪犯,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注重从“打击的重刑化”向“宽严相济”司法观念转变。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宽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政策的感召力,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集团犯罪。
坚持宽严相济的方针,大力强化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坚持因案制宜,将被告人的民事赔偿履行情况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典型案件宣传报道、送法进社区等活动,积极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