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张家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兴法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三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五十余名公安民警旁听了案件审理。

 

被告人徐兴法在先后担任张家港市杨舍镇民丰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张家港市乘航自来水厂厂长期间,利用自己协助杨舍镇负责本村标准型厂房建设、对村内企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以及负责乘航自来水厂材料采购、货款结算的工作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单位所送的人民币285000元。20061月,被告人徐兴法在担任中共张家港市杨舍镇民丰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管理本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职务便利,将其经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人民币50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杨舍镇老宅村书记朱某使用,每年收取利息4万元,至案发前共收取借款利息16万元,并由其个人占有。

 

该案被告人是村党委一把手,受贿、挪用公款时间长,数额巨大,反映了当前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大的形势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取得成就后村干部权力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十分具有典型意义和教育意义。为此,继7月份组织代表、委员和机关干部旁听一起受贿案件庭审后,张家港法院再次组织代表、委员和公安干警旁听该起受贿、挪用公款案庭审,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清正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