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幽灵落法网
作者:纪检组 刑庭 发布时间:2010-08-11 浏览次数:396
近日,宿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夜晚作为掩护,专门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因多次持械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9年6月底至7月初期间,被告人李某以乘坐出租车为名,先后三次让出租车司机将车开到宿迁市城北郊偏僻地方,利用司机停车等待收车费的时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砍刀抵住司机胸部,威胁出租车司机,交出钱、物,并威胁司机不得报警,已经记住车号,否则杀他全家。三次共计抢得现金、手机等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665元。
经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本案抢劫事实,且大部分赃物被追缴并发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