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有足够的钱财供自己和情夫挥霍,离异女子徐某竟伙同情夫蔡某一起教唆自己未成年的亲生儿子杨某和儿子的两名同学王某、刘某去抢劫。日前,江苏省滨海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徐某和蔡某等5人分别被法院判刑。

 

201042晚,在徐某和蔡某的教唆下,杨某、刘某、王某等三人以乘坐三轮车为名,将踏三轮车的受害人吕某骗至偏僻处,随后蔡某出现,他和杨某等人对吕某进行殴打,劫得人民币135元和诺基亚1600型手机一部。201043晚,蔡某又故伎重施,让徐某和杨某以乘坐三轮车为名,将踏三轮车的受害人张某骗至县城某处,蔡某现身欲对王某实施抢劫时,被张某识破后5人逃离现场,张某随即报警。不久,徐某和蔡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徐某教唆未成年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杨某、刘某、王某因受蔡某、徐某教唆而误入歧途,法院决定对杨某、刘某、王某均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蔡某、徐某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杨某、刘某、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