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份,溧水法院交通审判庭共受理463件,结案345件,调解结案282件,占全庭结案数的81.7%,占全院调解结案数39.8%,当庭调解结案占全庭结案数的70%;今年上半年该院的交通审判庭的调撤率为91.88%,比全省法院平均调撤率高了22.34个百分点。

 

建立道赔案件“绿色通道”,保障受害人权益。在遇有交通事故后,该院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咨询、疏导工作,接受当事人的咨询,给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服务;同时,交通审判庭还配合立案庭建立道赔案件“绿色通道”,采取随来随立、立完就移送、收到即排期等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减少涉法涉诉信访。

 

坚持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调解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个别当事人钻交警部门扣押肇事车辆有一定时限的空子,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扣押期满时,根据受害人申请,及时对肇事车辆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既稳定受害人及其家属情绪,避免矛盾纠纷转化升级,同时促使肇事方与受害人协商解决,促成当即履行赔偿款。

 

合理利用通讯设备,将调解工作做到底。道赔案件审理过程中会经常出现保险公司不到庭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将赔偿依据等内容制作成调解方案,以传真、邮件的形式送到保险公司法务部,并电话联系,与其协商调解。在所有调解结案的案件中有10%的案件是以这种方式达成调解协议的。

 

加大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保障受害人顺利获偿。承办法官在案件结案后,及时将法院账户、账号告知保险公司以及赔偿义务人;在规定的履行时间届满前,积极地与相关保险公司及赔偿义务人联系,催促其履行义务;在赔偿款到位后,通知受害人领取赔偿款,并严格规范领款制度,严禁律师代领赔偿款。该院在调解成功后,90%的案件的案款均能在一个月之内全部到位,给当事人免去执行这一环节,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