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五项举措方便老年人维权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10-08-11 浏览次数:267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注重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尊老、敬老,老有所养的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对老年人诉讼案件,坚持优先立案,多调少判,尽可能地使用简易程序,做到快审快结。二是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便民服务窗口(老年人优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并做到随到随立案。三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情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一律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政策。四是对那些来法院诉讼不方便的老年人,坚持主动服务,送法上门,现场办公。五是对涉及老年人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的案件,积极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