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上半年拍卖案件成交率为31%,首次拍卖无一成交,成交的案件拍卖价全部低于评估价。该院司法鉴定科分析拍卖资产贬值、无人报名、流标现象突出、执行标的物难以变现的实际状况,积极采取提高拍卖案件成交率的应对措施。近日,该院拍出的5起案件,首次拍卖案案成交,成交价高达580余万元,其中3起案件成交价高于评估价,实现了涉诉案件资产价值最大化,赢得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重满意,确保了拍卖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阳光操作规范机构选择程序。凡是一方当事人不到庭或双方都不到庭的,必须在本院纪检部门派员监督的情况下,才能直接用随机或摇号方式在备选名录中抽取鉴定机构。规范通知的形式。无论是资产评估案件还是拍卖案件,通知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或告知鉴定机构选择结果,一律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做好拍卖前期宣传工作。对委托的拍卖案件,要求拍卖机构务必做好宣传,扩大影响面,吸引更多的竟拍人。除了在媒体上公告外,要求拍卖机构务必将公告张贴到标的物所在地和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让社会群众了解标的物所处的位置、现状。

 

确保司法服务优质高效。针对竞买人提出的引领观看标的物、查看具体资料等要求,该院鉴定科承办法官义务配合,积极提供方便,并向竞买人承诺,完善事后服务。在拍卖铜山新区一处房产案件中,一位有竞拍意向者在下午法院临近下班时,打电话提出要求看房,承办该案的李璇法官毫不犹豫冒着大雨到现场等候,竞拍人被其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所感动,当时表示不需要观望,报名参与竞拍,该处房产首次拍卖即成交,且成交价远远高于预期的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