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十二字方针继续推进司法协理员工作
作者:尹春妮 发布时间:2010-08-10 浏览次数:414
今年五月份,赣榆法院在该县各镇、村调委会选聘63名有较高威望、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日前,赣榆法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司法协理员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经过近三个月的实践,司法协理员帮助送达30余人次,通过司法协理员成功调解案件60余件,司法协理工作效果初显。下一步将围绕“强认识、重规范、精队伍、抓保障”十二字方针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协理员工作。
强认识,增强干警司法协理工作积极性。在总结中发现,个别法官对司法协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缺乏与司法协理员的主动沟通意识。要求每一位法官进一步深入认识司法协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司法协理员沟通和联系,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主动邀请当地司法协理员帮助送达、参与调解等,充分利用他们熟悉本地风俗,易与当事人对话与交流的优势,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法院案多人少、诉讼材料送达难、案件执行难等难题。
重规范,完善司法协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司法台帐制度。各审判业务部门专门准备一本台帐,将司法协理员支持、配合、协助审判、执行工作及其反映当事人诉讼需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一一记入台帐,并定期向立案庭统一报送司法协理工作相关数据和典型案例;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司法协理工作能力、思想品德、工作态度以及业务技能等进行考核,对在司法协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其他有突出事迹的司法协理员,由法院给予表彰与奖励,并通知其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
精队伍,优化司法协理员业务素质。一是建立司法协理员调整补充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初步发现存在司法协理员覆盖面不够广,个别司法协理员积极性不高或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决定对司法协理员队伍进行调整补充,在每个乡镇酌情增聘两到三名司法协理员,并对工作积极性不高或能力不足的司法协理员予以及时更换,打造司法协理员精品队伍;二是加强司法协理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常性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法庭跟班学习、经验总结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司法协理员的工作水平,优化司法十协理员业务素质。
抓保障,建立司法协理员补助机制。积极寻求党委政府的支持,为司法协理工作争取专项预算经费,并完善制度保障专款专用,对于司法协理员因参与司法协理工作而支出的交通费、就餐费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并对于司法协理员参与、帮助法院调解成功的,每件予以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此激发司法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配合法院开展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