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看病起意诈骗 劳改释放犯成了“朱科长”
作者:曹味东 发布时间:2010-08-10 浏览次数:420
靖江农民朱卫明曾因诈骗先后被判刑一次,劳教两次,去年他无钱看病,又旧“病”复发,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得他人财物近万元。
2003年4月,朱卫明因诈骗被法院判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在2003年、2008年又因诈骗分别被劳动教养1年。2009年6月,朱卫明劳动教养期满回到靖江,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经济拮据,又发现自己患上心脏病,他又动起诈骗的念头,用骗来的钱看病。
束某想想不对头,就报了警。当晚十时左右,朱卫明用身份证在宾馆登记住宿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朱某的亲属归还赃款9000元并已发还被害单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卫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处罚。鉴于被告人朱某自愿认罪并退出大部分违法所得,故均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