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5,江苏省大丰市某某公司办公室里,领到剩余工资款的35名民工纷纷笑逐颜开,纷纷称道:还是法院的办法好。据悉,大丰市人民法院通过将被执行人的厂房和设备承租出去的方式,既解决了即将失业的35名民工的就业问题,同时每年还获租金30余万用于清偿拖欠的工资款,在执结案件的同时又解决了民工的就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是该院采用放水养鱼方式能动司法顺利执结的又一案件。

 

2008710,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因金融危机的引向,加之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开办公司的王某等人也丢下厂房和设备外逃躲债,拖欠了该公司35名民工的工资近60万元。2008815,某有限公司的35名民工起诉至大丰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款。2008115,大丰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有限公司支付35名民工工资5986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某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点,发现该公司还能正常生产,用于出租的话无需多久即可偿还民工们的工资,同时还可以解决这些民工的就业。执行法官在征得了35名民工的同意下,将该公司的厂房和设备以每年30万元的价格承租给了另一经营有方的某某公司。执行法官通过这种放水养鱼的方式,既解决了企业倒闭所带来的失业问题,又使债务的清偿有了希望。

 

201085,某有限公司的承租人将第二年的租金30万元支付到大丰市人民法院,在此之前,大丰市人民法院已经将第一年的租金30万元,按比例分配给了35名民工。大丰市人民法院在收到租金后,当即逐一通知35名民工于86前来领取剩余的工资款。到目前为止拖欠已久的民工工资已全部清偿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