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6上午,被执行人江苏通亚专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刘经理向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刘经理紧紧握住案件承办人的手说:感谢你们能灵活地采取措施,帮助我们企业渡过难关,特送锦旗一面聊表心意。

 

被执行人送锦旗还是头一次。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江苏通亚专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是一家招商引资企业,在滨海是纳税大户,在经历了金融危机之后,该企业经营一时陷入困境,致使20091-9月份的排污费未能及时缴纳。为此,滨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02月对通亚公司作出滨环罚字【20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追缴20091-9月份的排污费10.1万元,并处罚款12万元。后通亚公司一直未能履行,滨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07月向滨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滨海法院行政庭立即组成合议庭审查此案,在依法立案后,承办人多次顶烈日、冒酷暑前往通亚公司开展工作,承办人了解到通亚公司正处于生产恢复期,企业的各方面情况正在好转,而且企业不久前刚接到一笔订单,目前正在加紧生产,现有的资金已全部用在了该笔订单的生产上,一时拿不出钱来缴纳相关费用。在全面掌握通亚公司的情况后,承办人一方面向其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其缴纳排污费是应尽义务,行政机关的处罚是手段,目的还是让企业按时缴纳排污费用;另一方面,承办人及时向滨海县环保局通报企业的情况,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告知滨海县环保局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影响通亚公司的再发展,那样会给企业造成更大损失。

 

为了既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又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承办人组织双方召开听证会协商处理。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在承办人的主持下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通亚公司分批缴纳排污费用,滨海县环保局也特事特办,对拖欠的排污费用和罚款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协议签订后,通亚公司主动缴纳了第一批排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