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灌南执行局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院《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采取四项措施,贯彻《意见》精神,对程序终结案的件实施规范化管理,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

 

领会意见精神,树立责任意识。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中院《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探讨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方法,联系执行工作实际,对照《意见》的具体要求,查摆本县执行工作中出现过的问题,有的放矢,提高干警责任意识,在思想上确保实现程序终结案件的规范化管理。

 

召开联席会议,发挥联动效应。根据《意见》对程序终结案件的调查财产方面的要求,邀请工商、房产、公安、银行等部门负责人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就执行案件的四查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完善信息的互动和交流机制。为执行工作及程序终结案件的规范化运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完善案件台账,规范动态管理。对裁定程序终结的案件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台帐,为将按计划分批次定期进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调查夯实基础,一旦发现财产即立即恢复执行,以最大限度的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对在五年内被执行人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意见》规定退出执行条件的案件退出执行程序。

 

规范动态管理,促进良性循环。为保证程序终结案件动态管理的长期有序运行,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省院《执行工作良性运行考核体系》及《意见》精神,制定了《程序终结案件动态管理办法》,做到:分工考核、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以保证实现案件管理的无缝连接,实现程序终结动态管理的常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质效程序终结案件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