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热情,更好地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言行,从今年初开始,邳州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使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步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该院出台的人民陪审员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就是为每名人民陪审员都建立了个人档案,做到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一起、现场考核一起,并记入个人档案。改变了以往每月、每季或每年凭印像考核的不科学、不客观的做法,有效地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工作责任心。其具体考核的内容包括:人民陪审员应提前10分钟到庭、着装应朴素大方得体、庭审用语尽可能使用普通话、在庭审时不得随意走动或接听拨打电话等。同时,对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成功的案件实行加分,对人民陪审员无故不参加庭审的将给予扣分,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上报直至免除人民陪审员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