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创新载体有效开展诉前调解
作者:梁文珠 发布时间:2010-08-09 浏览次数:313
今年上半年,南通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061件,其中成功调解3767件;出具确认书291份,出具调解书828份。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419件;委托工会组织、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妇联组织、医患调处中心等社会组织调解案件865件,调解成功682件。中央督察组在调研考察时称赞南通的诉前调解工作,是地方政府的好“顾问”、人民群众的好“娘舅”、经济发展的好“帮手”。
全市法院推行立案调解前置程序,使调解关口前移,矛盾化解于源头。市中院将民事诉讼发生率推动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各基层法院通过邀请市民法官、派遣片区法官、设立社区诉前调解工作站,排查、分流、化解诉前矛盾。崇川区法院设计了科学的诉前调解软件,着力搭建“六大平台”。区调处中心驻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市民法官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平台、行业调解员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平台、诉前法官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平台、交通事故及劳动争议法庭专业化审理与人民调解对接平台、挂职干警与人民调解对接平台。推行中层干部挂职街道机制,推行一法官一社区机制,矛盾化解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海安法院和如东法院创设性地建立诉前鉴定制度,为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提供基础证据,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启东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等各方支持,返聘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参与调解,落实专项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每调解成功一件案件给予50-200元的奖励,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使一大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劳动争议、拆迁补偿、土地征用等群体性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妥善化解。崇川区法院、如东法院和如皋法院都积极创新开展调解案件的督促履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