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PK前男友 连捅三刀终获刑六月
作者:黄弈亭 朱晓芳 发布时间:2010-08-06 浏览次数:407
因女友小童在二人赌气后将前男友钱某带回自己的住所,朱云龙争风吃醋,连捅钱某三刀,致钱某轻伤。
小童是安徽人,今年年初在老家和前男友钱某吵架之后,一气之下就来到苏州打工。在单位,同事朱云龙对小童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小童当时正和钱某闹分手,再加上她孤身一人在苏州打工,便答应了朱云龙的追求并很快与其同居。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小童便发现朱云龙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好,他霸道,甚至不准她和别的男生说话;脾气又大,一言不和就容易冲动,为此她也苦不堪言。
今年6月13日,钱某从老家赶到苏州寻找小童,碰巧小童前晚刚与朱云龙大吵一架,想来想去,她还是觉得钱某比较好,便去火车站接他,又把他带到宾馆开房间。第二天,她想回住所拿点东西,钱某则自告奋勇要陪同,信心十足地保证不会出事。二人一起来到朱云龙的租住处,正当小童弯腰开门时,被刚下夜班的朱云龙一头撞上。小童昨天一夜未归,朱云龙本就心生怀疑,猜想她是不是和前男友复合。谁知她连人都带了回来,更加气愤异常,边责问钱某与小童的关系,边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钱某的脖子上,之后拿刀乱捅,伤到了钱某的左上臂。自信的钱某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便看见雪亮的尖刀,只有在房屋周围逃窜躲避。朱云龙紧追其后,又连续捅伤钱某的右胸背部和臀部。在逃到附近的一家小店时,钱某大声呼救,老板见状立即报警。朱云龙追至该店,在得知他人报警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扔掉水果刀,垂头丧气地等待警察来处理。经鉴定,朱云龙的三刀致使钱某胸部损伤引起气胸,因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等,已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云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朱云龙犯罪后主动自首,归案后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8000元,故对其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