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为加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堵住外出公务期间缺乏管理的漏洞,铜山法院建立了干警外出公务述廉制度,要求干警在外出公务前要报请庭长、院长审批,在纪检监察室登记备案并领取一份《外出公务述廉表》。该表正面系述廉的情况:外出事由、外出时间、费用负担、费用明细、是否“三同”、是否有当事人直接支付的费用、当事人签字等等,该表背面系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干警在外出公务返回后三日内要将外出公务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向纪检监察室报告并如实填写述廉表。没有报告的,费用一律自理;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此举使干警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杜绝了随意外出现象,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有效防止干警外出公务期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年初以来,该院干警已出差四十余人次,没有发现有不廉洁的行为,有力提升了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