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刚刚二十出头,年纪不大,却已是“老手”了,五年前他曾因盗窃罪获刑,但是一年多的牢狱生活没能让他痛改前非,出狱后又干起了老本行,时时寻找机会下手。

 

今年四月的一个傍晚,小张身上的钱又花的差不多了,他独自在一个老新村里转悠,伺机而动。华灯初上,楼里的灯陆续亮了起来,二楼还有一户人家却一直没有亮灯,直至晚上八点多还没有动静,显然这户人家没有回来,而凑巧的是这户人家靠阳台的窗户半开着没有锁上……小张觉得机不可失,趁着四下无人,凭借自己敏捷的身手从一楼迅速爬上围墙翻入这户人家的阳台,并从那扇没有上锁的窗户里爬了进去。

 

小张在屋内一边寻找值钱的物件,一边又担心刚才爬墙的时候会被人看见,暴露了自己,正在忐忑不安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桌上放着一串钥匙,拿起来试了试,正是这户人家大门和防盗门的钥匙,一个“好主意”在小张的脑子里闪过,何不拿走钥匙,晚些时候再来?这样不仅来去自如,而且也不用担心会被别人发现自己翻墙入室了。

 

小张拿起钥匙从大门大摇大摆地走出了这户人家,在附近徘徊,他原本想要等到夜深人静时再动手,但是又担心主人随时会回家,一旦发现钥匙不见了就会采取措施,自己的前期准备也就功亏一篑了。几经思考,到了十点多,小张确定这家住户还是没有回来,就决定动手了。他不紧不慢地走上楼、开门、进屋、关门,就如同回自己家一般,经过一阵翻箱倒柜,最终找到了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数码相机,总价值三千余元,得手后小张迅速离开。

 

屋主回家后惊讶的发现门窗完好无损,但是家里却已经天翻地覆了,丢失的除了贵重物品以外还有出门时留在桌上的大门钥匙,屋主立刻报警,根据遗留在现场的证据,小张很快被抓捕归案。近日,沧浪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审理,法院认为小张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是累犯,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