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睢宁法院执行局吗?我发现被执行人曹某的车辆了,请你们快来啊!”值班干警韩宁放下电话,马上调集执行“110”中队,风驰电掣般地赶了过去。10分钟内,执行“110”干警赶到现场,干净利索的将被执行人曹某人车俱获。

 

这是江苏省睢宁法院执行“110”快速出击的又一写真

 

2003212,被执行人曹某向申请人刘某借款5000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曹某抱着肉包子打狗,有来无回的心理,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传唤曹某到庭履行义务,而曹某拒不到庭。执行干警几次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也未成功。此后,曹某如惊弓之鸟,携家不知去向。

 

84下午6时许,申请人刘某在睢宁县城一洗车厂正在清洗车辆,无意中发现被执行人曹某也在此准备洗车。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然不费功,刘某几年来到处寻找曹某,没想到会在此发现他,心中一阵狂喜,赶快拨打了执行局的电话,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原来,被执行人曹某为了躲避执行,举家挪窝到了县城,做起了生意。几年来也发了几笔小财,购置了车辆,但他就是没有想到要还钱。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曹某被抓获后,看到车辆已被扣押,再也无计可施,一改无赖心理,马上通知家人,在2小时内送来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