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出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作者:程学华 耿莉 发布时间:2010-08-05 浏览次数:234
近日,苏州金阊区法院找准自身工作与市、区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出台《关于围绕“四大战略重点”、“‘三宜’城区建设”为全区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实施意见》强调干警能动性。要求全院干警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加快转型升级的主动性。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与金阊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目标定位,以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为己任,将服务金阊区“三宜新型城区”建设和“四大战略重点”作为促进苏州“三区三城”的切入口,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实施意见》突出举措针对性。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促进重点工程推进。通过设立法律工作站为虎丘地区综合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构建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在物流基地和新城中的大型市场设立审判联系点,定期开展法律服务。
《实施意见》务求服务实效性。积极营造“宜居”的和谐环境,不断深化“和谐共建”活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努力营造“宜商”的法治环境。妥善审理涉外纠纷案件。积极营造“宜游”的服务环境,抓好旅游业发展中各类纠纷的应对处置,促进虎丘、山塘等功能性旅游集聚区的建设。